(三國、歷史、爭霸流)武經總要_全集TXT下載_佚名_最新章節無彈窗_百人西南至東南至

時間:2017-06-11 16:07 /都市小說 / 編輯:蘇沫
主角是東南至,百人,西南至的書名叫《武經總要》,是作者佚名最新寫的一本陣法、爭霸流、經史子集小說,內容主要講述:☆、第15章 行軍約束 凡行軍及在營,應軍中條約,主將並須先出榜曉告,令將士知審。 凡軍行,大將平明與諸將論一碰

武經總要

作品字數:約16.6萬字

主角名稱:東南至,西南至,百人

作品頻道:男頻

《武經總要》線上閱讀

《武經總要》第18篇

☆、第15章

行軍約束

凡行軍及在營,應軍中條約,主將並須先出榜曉告,令將士知審。

凡軍行,大將平明與諸將論一之事,暮與諸將議一夜之事。

宇弓圍,只主將知委,應行將士不得預知,並候臨時唱發。

有鬥敵,主將先須下令,到遠近處所及收軍記號準節。

凡軍行在路,四面各三里止絕行人,不得令輒犯隊伍(犯者並執所在官司。其山川狹隘處,更不定地理,但犯隊伍者即坐)。

凡將佐在行營應代者,舊將不得出,先令嚴兵守備,待新將到營,發符敕同,即聽代。

凡賊已臨境,事機急切,而主將不在軍,又馳報不及者,即副使商議與發兵馬,仍飛報主將。

凡將佐及將士,內有宿相仇嫌者,不得相監統及同營隊(士卒事申主將文將奏聞)。

凡未發軍三,所須排比畢定。臨行一,須內外靜如常

凡主將,給兵外,不得更於諸軍諸隊抽揀勇士為隨防衛。

凡行軍,不得踐踏田苗。

凡與敵戰勝逐賊,須留軍於守輜重,諸軍亦不得輒。其奇兵追赴不得過百步,審知賊敗散,乃許遠逐之。

凡行營吏卒,非於戚,不得輒受他人饋遺財物。

凡營幕作食事已訖,未昏以,須滅火。或夜中有文牒及抄寫,須火燭者,申主將判押,乃聽。

凡營壘已定,兵士須出採樵及市易者,人持一牙牌,書其姓名,門司驗認,始聽出入者。三人以上不得獨自行。

凡營門,常須嚴整,呵察出入。雖敕使至,皆須先報主將候,嚴整軍備,然見。

凡破城陣所得軍器糧儲,即收入官,餘物並給獲功之人。

凡敵中有人來降,即直引見主將,餘人不得輒問賊中事宜。

凡步軍,既入賊境,除器械外,不得負重過十斤。如不在賊境,任重自負。

凡馬軍,器甲及的須物外,不得負斤兩之重。

凡隨軍發糧運,須主將密定行期,關報官司,不得漏洩。

凡一軍正給旗鼓外,更多其數,以備疑兵之用。

凡士卒給弓弩,須分扮荧為三等,量人強弱均甲亦定短為三等,量人材大小給之。

凡朝廷問機密事宜及兵甲錢糧文字,不得只憑宣,須見宣敕,方得奏報。

凡行軍,主將不以有無事機,並須一發奏,仍入急遞。或事非文字可傳者,即差信馳奏。

凡士卒臨事務熟主將指呼,如已分定,使臣主領其所管部隊,不得頻有移易。

凡軍行在,十里一令整齊,二十五里食糧,五十里宿食(或步騎眾多,或山川險阻,並令主將約此裁令)。

凡軍中,不得多系俘虜,虛佔防守之人。

凡賊境有直路狹隘險阻泥陷處,不得引軍過之,以防掩襲。

凡軍行所至處,有泉及放牧草地,並差人監當,不得令濁,及非理踐蹤。

凡破賊得殊方異物,堪以奉人主者,隨物給價與所獲人,物即歸官。

凡士卒臨陣,隨私物將挈不行者,各書姓名、件付本隊輜重主者。

凡軍臨陣,士卒不能執作勞役,聽補緝履,務令安逸。

凡兵士軍裝資,並將校檢察,勿得費。

凡士卒乘馬,皆本軍將校遞為檢轄,令謹切護,以時飲飼。

凡馬軍,未見賊,騎十里,步十里。事非警急,不得輒馳走,以損馬

凡馬,須擇揀遲速相等者,給同隊。有強、惡者,別揀為群,以備衝突。若惡不可制者,不得給戰士。

凡戰士給得馬,有鈍弱不堪入戰者,許自主將,聽與換給。

凡探候得賊事宜,並與鄰主將密相關報。

凡軍行,主將先令士卒曰:軍行所到之處,兵士不得妄割稼穡,伐林木,殺六畜,掠財物,犯人女。

凡將佐,三一巡本部吏士營幕,閱其飲食精,均勞逸,恤疾苦。

凡軍中,不得采風言,及受匿名論人是非者,恐賊人謀害良善。

凡軍中,不得諷誦歌詩曲調切人者,及樂中不得為悲涼之聲。

凡士卒有過,本因錯失,非有害軍士者,主將量情願減擬,以懷人心。

凡軍,強鼻羚人不受羈制者,並當除去。

凡軍中,除依時閱外,主將不得勞擾軍士,務令休志。

凡軍行,住營三外,並須習武藝,繕備器械。

凡軍中惶式,先惶式近,次惶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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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經總要

武經總要

作者:佚名 型別:都市小說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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